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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平台app体育污染环境案件中对“通过暗管排污”的认定和处理

发布时间:2024-02-04 04:12浏览次数:

  江南平台app体育污染环境案件中对“通过暗管排污”的认定和处理通过暗管排污在污染环境案件中情况较为普遍,由于通过暗管排污的隐蔽性,对环境污染伤害大,查处难,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也对通过暗管等隐蔽式排污行为作了专门的入罪规定。实践中对通过暗管排污的认定和处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文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一条第5项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大气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

  相比《环境污染犯罪解释》规定的其他入罪情形,如“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通过暗管排污入罪不需要排污超过规定标准,只要通过暗管,且排放、倾倒、处置的对象为“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即可以构成犯罪。

  同时,通过暗管排污入罪也不需要造成污染后果。以云南省安宁市邱某污染环境案为例,邱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办理营业许可证照,对鲜花进行脱水脱色产生废弃甲醇,非法提炼燃料进行销售。生产过程中用白色塑料管将生产废水排放至下水道,进而排至张家坝水库,造成湖区部分水域被染成红色。经法院审理认定,邱某等人所排放的废水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造成湖区水域大面积被染成红色,虽然水库水质经司法鉴定未受影响,但其行为构成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处置有毒物质的情形,构成污染环境罪。(参考案例:〔2019〕云0181刑初628号)

  至于犯罪的主观方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江南app体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故意实施环境污染犯罪。”因此,通过暗管排污行为本身即可以作为故意犯罪的推定依据。

  我们在提到暗管排污时,很多时候会表述为“私设暗管”,但认定暗管是否要以私设为前提,没有私设且不具备隐蔽性的排污管道,是否应当认定为“明管”而非“暗管”。

  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暗管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目的而设置的排污管道,包括埋入地下的水泥管、瓷管、塑料管等,以及地上的临时排污管道。”从该规定来看,认定暗管需要行为人主动架设排污管道,且需要通过隐蔽的方式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相关案例似乎也印证了此种观点,如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检察机关指控胜科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并提交了公司排污管道的设计图纸作为证据,将现场排污管道的设置与设计图纸进行比对,发现数条管道未在设计图纸中出现,属于私设暗管。同时,还聘请了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出具《胜科公司管线探测项目成果报告》作为认定依据。(参考案例:〔2018〕苏0102刑初68号)

  实践中也有意见认为,只要行为人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行为人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及“三同时”竣工验收等环保手续,即便排污管道不具备隐蔽性,也应当认定为通过暗管排污。

  《环境保护部关于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情形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提到:“如果排污单位未配套建设防治污染设施,直接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符合‘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构成要件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查处。”依据《复函》的意见,在未配套建设防治污染设施的情况下,直排也可以认定为通过暗管排放。

  上述意见虽然属于行政责任认定范畴,但在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也有案例适用该意见。如湖北宜昌周成光污染环境案,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成光雇请工人在场地内从事清洗吨桶的生产作业,指使工人将清洗染料残渣吨桶所产生的含有铜、锌、镍、汞等重金属、砷等有毒物质的废水,利用场地内的排污口流入雨水管网,最终注入长江,属于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物质,构成污染环境罪。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周成光没有想要逃避相关部门处罚而刻意选择隐蔽位置私设暗管,该意见未被采纳。(参考案例:〔2018〕鄂0505刑初26号)

  综上,实践中认定暗管排污并不需要以私设为前提,甚至不要求排污管道具备隐蔽性,只要没有通过合法架设的排污管道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通过暗管排污”。

  由于通过暗管排污行为的性质恶劣,对环境危害较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都将其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实践中不少案件也是先由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调查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在具体案件中,通过暗管排污行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是所排放污染物的成分认定。

  《环境保》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江南app体育,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环境污染犯罪解释》第一条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大气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江南app体育、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通过暗管排污行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界定主要在于,刑事责任限定了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即“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如果排放的是刑法规定以外的污染物,或未达到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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